内蒙古艺术学院与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10月10日上午,内蒙古艺术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内蒙古老年大学举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张义贤,副局长吕清禄,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及内蒙古老年大学领导班子成员;内蒙古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闫艳,副院长张蕾,院长助理朱晗,学校党政办公室、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和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等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出席仪式。

签约仪式上,闫艳代表学校致辞。她指出,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在推动老年教育与高校艺术教育深度融合、资源共享方面迈出新步伐,既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老年事业发展重要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际行动,也是推动老年教育与高校艺术教育优势互补、双向赋能的必然要求,对学校而言更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闫艳表示,作为自治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艺术院校,内蒙古艺术学院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民族音乐、民族舞蹈、非遗传承、艺术疗愈等方面形成了独特优势。学校将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参与老年艺术教学,把蒙古族长调、民族舞蹈、书画器乐等学科优势转化为适老宜老的精品课程,与老干部局联合开展老年艺术教育课题研究、教材建设和质量评估,依托双方实践基地组织老年学员与青年学子同台展演、游学研学。学校将成立工作专班,整合资源、发挥人才与技术优势,全力推动协议落地见效,力争打造校地协同发展老年艺术教育的新样板。
张义贤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双方合作的现实基础和广阔前景。他表示,此次合作一头连着高校专业优势,一头连着老年教育旺盛需求,是优势互补、双向赋能的有力抓手,是以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区老干部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
随后,张蕾与吕清禄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定期会商、及时总结,在师资共建、课程共创、教研共促、成果共享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推动校地合作走深走实。

签约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内蒙古老年大学教学场所,实地了解老年大学办学情况和学员艺术学习成果,并就课程设置、师资安排、展演活动等合作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

此次签约,是内蒙古艺术学院助力全区老年教育建设,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部署的务实行动。学校将以此为新起点,发挥艺术人才培养基地、艺术创作研究高地和文化传承创新平台优势,让民族艺术在服务老年群体中传承弘扬,让师生在服务社会中增长才干,为构建体系完善、特色鲜明的老年教育新格局,增强各族老同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贡献艺术力量。
